目前,中国黄金体制正处于由计划管理体制向市场管理体制过渡的历史时期,需要研究对比国际主要的黄金管理体系,并从中找出优点和不足。通过比较研究,规划中国的黄金体系是本文的主旨。由于黄金体系涉及到货币银行学问题、金融市场和金融投资问题、商品的生产交易问题及中央银行管理体制问题。通过黄金体系的研究希望对这些经济金融要素作出总结归纳,从中发现最终的组合,为设计中国的黄金体系提供参考、为民众的黄金投资提供参考是十分重要的。但这一问题涉及非常复杂的金融与货币银行学问题,因此只能初步归纳,希望在后期深入的研究中可以提出更有好的成果。
冷战结束后,国际上美国与欧、日、中、俄、东盟、非盟等多极的世界格局逐渐形成。而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企业属地化的经济新秩序框架系初步建立。自1976年世界第3个国际货币体系——牙买加国际货币体系开始实行,黄金逐渐脱离货币专属性,建立起融货币、金融、特殊商品多重属性的新体系得到了充分发展。各国各地区结合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创立了各种黄金体系。
黄金体系是黄金从产品到运行管理、体制法规、机构组织等各种要素配置行为的一种运行体系。主要包含的内容有:1.黄金的产品。分商品黄金产品、金融黄金产品、投资黄金产品;2.黄金生产供应体系。分黄金供应生产管理及管理体系与再生金生产与管理体系;3.黄金的消费需求体系。分首饰生产需求体系、工业消耗需求与医疗需求体系、贵重礼品及文化产品制造与装饰用材需求;4.黄金的投资与交易体系。分交易所、作市商、投资者;5.黄金的货币体系。主要为官方货币准备制黄金体系;6.黄金的监管、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行业服务组织体系、行业中介机构。
上述黄金体系组成要素的不同组合在不同的地缘经济体制下就组成了不同的黄金体系。
一、黄金体系类型的划分标准
1.地缘政治经济体因素,体现在不同政治经济集团、不同国家和地区上;2.政治经济制度因素,如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差别,市场经济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的差别;3.经济体制差异因素;4.黄金市场的发展程度;5.构成黄金体系各要素的发育程度; 6.黄金体系要素组成特征。
二、黄金体系类型
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管理的黄金体系
1.管理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管理法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76年通过的牙买加协议及随后配套的有关黄金管理的系列法规;3.相关的组织:世界黄金协会、国际黄金交易协会、世界银行;4.管理特性:依据国际法规则,按出资国通过的协议规定实施管理;5.管理黄金性质:典型的有布雷顿森林体系遗留下来的国际本经币黄金货币库存。在牙买加货币体系下转化为充当本经币源备金的金融资产;6.IMF保存的黄金储备规模为3200顿左右纯金;7.管理的模式:根据IMF的有关规定和出资国会议授权,通过世界主要的黄金交易所进行调剂交易,所得收益纳入专项基金。
四、计划经济体系下管理的黄金体系
第一,管理机构:黄金生产有工业部门的专业黄金管理局主管;首饰生产部门由专业的轻工业部门管理;流通领导归中央银行的货币储备部门管理。
第二,管理法规:按照国家制定的专项法律法规实施管理。
第三,管理模式:黄金实施严格的官方管理,严禁私人经营和市场交易;从生产、供给到产品加工、销售,实施严格的许可证管理,黄金开采需要专项许可证,工业部门生产销售需要银行特别许可证;除满足工业部门使用外,国家储备黄金作为战略物质在国库中冻结,只有在央行受国家委托,可开展国际经营、结算、支付;央行在国内实施统购、流配、统一精炼、统一储运;工业、首饰部门实行计划指标配给制管理。
第四,管理黄金的性质:典型的国家储备中重要的货币黄金性质;配给制工业生产用部分商品黄金。
第五,管理规模:中国约为400吨。
第六,作为国家战略物质,配置有几万人的专门部队从事专项黄金业务。
五、英国市场经济体系下管理的黄金体系——伦敦黄金体系
1.管理部门:英国的金融服务局。
2.相关的行业组织:伦敦黄金市场协会(LBMA)和苏格兰银行。
3.管理规定:
1)英国金融服务局的关于金银管理规定和金融服务法、证券法规中有关金银规定。
2)伦敦黄金市场协会(LBMA)章程及有关法规。
3)伦敦黄金市场交易规则。
4.管理特征:
1)典型的以伦敦黄金交易市场为核心,以苏格兰中央银行为储备的市场交易机制管理体系。
2)拥有货币黄金、金融黄金、商品黄金完整运行体系的黄金体系。
3)是世界各地官方黄金交易的主要市场。
5.管理黄金属性与规模:
1)伦敦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全球性交易所,是商品黄金、金融性黄金、货币黄金三种属性黄金和实物相互交融互搅的市场,是交易系统的黄金属性。
2)英格兰中央银行约有黄金储备715吨,2001年~2002年3月15日通过17次拍卖活动销售约400吨黄金,使其储备减少到315吨。这属于货币黄金,被英格兰银行计入国家储备中。
6.管理模式:
1)国家设立的金融服务局,按照国家管理金银的法规,负责黄金事务的管理和监管其下伦敦黄金市场的经营管理,英格兰中央银行负责国家储备黄金的管理。
2)国家储备的货币黄金通过伦敦黄金交易所进行买进、卖出调剂,由英格兰银行代表国家负责运作。
3)伦敦黄金市场协会通过出资协议、交易规则、协会章程、交割规则、结算规则等法规负责交易所的运作与管理,提供交易的保障、并负责监管。
4)伦敦黄金交易所是现货与运期期权交易所,是现货交易所。
5)伦敦黄金交易所交易是通过各大金商的销售联络完成的,交易所会员由具有权威性的五大金商及一些有资格向五大金商购买黄金的公司式商店组成。交易对由金商根据各自的买盘和卖盘报出买价和卖价。交易所交易灵活,黄金的纯度、重量、交割的地点都可由客户选择。另外,客户无须交收现金,即可买入黄金现货,到期只需按固定利率支付即可,但此时客户不能获取实物黄金,条件价格好时可相反操作进行平仓。
6)黄金的定价由定价会议的五个会员(洛希尔银行、德意志银行、枫叶银行、汇丰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在洛希尔银行办公楼内每天两次,时间分别是10:30分和15:00进行。其定价的方式通过交易的割差最终确定,并为当时全球主要参考价格。
7)交易所交易的金银都是符合标注的产品,并都是带有LBMA授权精炼戳记和编号的产品才能交割。
8)LBMA由会员推选出来的委员会运营,并有专家小组委员会处理会员资格、实物和清算、财政和公关事宜。其会员由下列企事业单位构成:银行、贸易公司、冶炼厂、中间商、鉴定机构、运输公司、保管公司。会员分作市商会员和普通会员。在LBMA内交易是隐蔽的,且会员之间交易免增值税。
9)作为投资工具的黄金,主要产品是纸黄金,主要由银行代理经营,也可买卖实金,英国不限制私人投资黄金。
10)商品类黄金如首饰、工业、医疗产品等通过交易所和经纪代理商实现原料保障。英国有一套完整的网上订购、运输、保险、结算服务体系,多由商业银行代理。其产品通过销售网络销售进入市场。
六、苏黎士黄金体系
1.管理机构:瑞士的黄金体系主管单位是公私合股的瑞士中央银行部门,瑞士国民银行(SWB)。
2.相关自律组织:由瑞士银行、瑞士信贷银行和瑞士联合银行协议设立的苏黎士黄金总库(Zwich Gold Pool)。
3.管理法规:
1)瑞士中央银行、瑞士国民银行金银储备管理的法规。
2)苏黎士黄金总库组织与瑞士国民银行制定的瑞士苏黎士黄金交易市场的管理规则、章程及配套法规。
4.管理特征:
1)瑞士黄金管理体系基于瑞士特殊的私人银行体系和辅助性黄金服务体系,为黄金经营提供一个自由保密的环境。而且由于瑞士一直处于世界各种政治经济集团的边缘,是各大集团的交汇融通周转地,本地的黄金制成加工业属世界一流。瑞士的黄金管理体系是货币黄金,金融投资交易黄金及商品黄金并重的黄金管理体系。
2)瑞士的黄金交易是整个黄金管理体系的中心,而苏黎士的黄金交易市场以三大银行为骨干,以私营民间黄金投资交易为骨干,且和私人银行业务组合运行。
3)瑞士黄金交易系统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是私人投资黄金及理财的主要场所,也是东西方黄金交融的场所。南非、前苏联和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大部分黄金通过苏黎士黄金市场和西方交易。
5.管理黄金的规模和属性:
1)货币性黄金由瑞士中央银行、瑞士国民银行管理,其保有规模约2000吨。在2001年~2002年间,随着1999年9月欧洲央行黄金协议的开始实施,瑞士分别出售了2001年221吨,2002年285吨储备黄金。
2)苏黎士黄金交易所是三种属性黄金交易的场地,且是黄金金融投资,特别是世界私人黄金投资最大的市场。每年瑞士进口的黄金约1200~1400吨,同时每年约有1000~1200吨黄金出口。其黄金的主要来自南非和俄罗斯等。
3)瑞士的黄金制造业和工业需求量每年在150吨左右波动,是实际商品消耗金的规模。
6.苏黎士黄金体系的管理模式:
1)瑞士的黄金体系是一种开放式自由交易的市场运行体系。政府部门由瑞士国民银行(SNS)为代表行使央行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储备货币黄金的管理与运作,协助商业银行和钟表首饰业协会,管理黄金交易所和黄金产品制造业。
2)瑞士国民银行管理储备货币黄金并负责经营管理,根据瑞士政府授权从事官方黄金的处理。
3)苏黎士的黄金交易所主要由瑞士三大商业私人银行,即瑞士银行、瑞士联合银行、瑞士信贷银行为主导,通过苏黎士黄金总库制定自律规则管理。其交易单位为400金盎司的99.5%金,交割日期为现货当日,期货合约为到期日后的几个交易日,交割地点为苏黎士的黄金库或其他指定保管库,交易价格无涨跌停板限制。交易时间当地时间周一至周五的9:30~12:00和14:00~16:00,报价时间3:30~11:00和13:00~15:00。苏黎士黄金市场是现货无形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金币市场和私人投资市场。
4)与其他黄金交易所不同,苏黎士黄金市场黄金交易由三家商业银行代理、结算。他们不但代理客户交易,而且开展自营直接参与黄金交易,并提供优良安全的保险柜和黄金帐户。投资者将所购买的黄金存入此帐户后,帐户所有人可提取金条或金币。投资者付款后,银行给顾客开据"黄金购买证明单",注明黄金的数量、价格、成色、费用及价款,且免缴捐税。苏黎士黄金市场没有金价定盘制度,银行个别头寸不公开,由联合清算系统对银行的不同头寸进行加总,并每天按这些头寸变动结合供需状况确定当日交易金价。此价格对苏黎士黄金总库成员有约束力,并对世界上其他银行起指导作用。
5)瑞士三大银行也是全球从事黄金业务的综合银行,具有从事贵金属交易系统配套设施和条件,以瑞士联合银行为例(UBS):UBS1996年合并时曾是世界上最大的银行,可支配17000亿美元的总资产。它在稀有金属方面主要有六个方面的业务:(1)稀贵金属储备;(2)交易结算;(3)医疗器械(牙、心脏起搏器等);(4)钟表(瑞士85%金表壳)、珠宝;(5)电器元件;(6)稀贵金属提纯。它能为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有自己的年处理500吨金的大型冶炼精炼厂,有Au、Ag、Pt、Pd合计约3000吨的大型金库供储备周转用,有装甲车和密封非装甲车提供运输,有销售、结算、加工(表壳、珠宝、医疗器械、电子元件),有高水平的回收提纯和雄厚的资产实力保证一条龙服务。UBS实施会员制交易管理,会员按相应的章程和规则从事交易。
6)对于黄金加工制造业,其管理由行业协会和商会自律管理,直接和黄金交易所挂钩。黄金交易方面按会员制由三大商业银行代理、结算。钟表、首饰、电子元件等按照商品规律经营管理,切实进入市场。
7)对于私人投资者,商业银行提供帐户、代理实金、纸黄金及黄金衍生品的业务。客户可根据自己的要求下达指令从事黄金投资,银行接受电话理财。
七、美国的黄金体系
1.管理机构:主管机构是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及所属联邦储备银行;财政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黄金协会。
2.管理法规:美联储关于金银管理的法规及财政部和美联储关于黄金储备的规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期货交易规则,商品交易所条例等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3.管理特征:美联储协商、财政部联合管理货币储备黄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根据美国国会立法和期货交易所、期货协会三个机构共同管理黄金交易市场;其管理模式是先立法管理,即利用制定、修改、颁布有关的法律法规对黄金储备和黄金交易市场进行管理。然后配套行政管理,即依靠有关政府授权部门、职能机构等进行管理。实际实施中则以市场原则为依据,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实施市场化管理。
4.行业自律组织:美国期货业协会;美国黄金协会;美国珠宝首饰商会。
5.管理的黄金规模和属性:美联储和财政部管理美国货币储备黄金规模为8137吨,占美国外汇总储备的56.5%,占全球货币储备黄金总数(约3万吨)的27%(2001年数据),而且美国的货币储备黄金多年来一直处于冻结状态,即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美国的黄金交易有现货和期货交易两种,是世界上最大的黄金期货交易市场,主要集中在纽约、芝加哥、底特律、布法罗、旧金山五大交易所,其中以纽约和芝加哥交易所最有影响。1980年纽约交易所交易规模达到了8亿盎司约为25000吨,芝加哥市场约为8000吨,美国的实金交易量低于亚洲和欧洲。美国的黄金交易所是按市场规律进行黄金交易的场地,是美国黄金体系的核心。特别是全球期货交易的中心,这是它有别于其它黄金体系的典型特征;美国的黄金制造业产品主要用于首饰、电子工业、牙科和金币,2001年数据分别是K金首饰158吨、牙科14吨、工业用金8.3吨、其它231.7吨。这种商品金通过金制造业生产产品后进入市场,在相关商品部门协会自律管理下按商品运行规律运转,并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美国是黄金生产大国,2000年产黄金355吨、2001年产黄金335吨,并通过交易所交易。
6.美国黄金体系的管理模式:美国自1974年放开官方黄金管制后,黄金业得到了充分发展。无论是黄金矿山生产、黄金投资、黄金交易所及黄金制造业都是一种开放式自由运行的市场体系。美联储代表政府部门行施央行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储备货币黄金的管理与经营、国际合作和国际清算与支付;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根据美国国会立法和期货协会、期货交易所及黄金协会共同管理美国的黄金交易所;美国的矿山黄金生产企业依照工业矿业企业制度进行生产管理与运行,其产品通过交易所进入流通领域;美国的黄金制造业由协会自律组织负责管理,生产制造各种产品,并由交易所保证原料的供应;美国的黄金生产、黄金制造业和黄金交易所组成了完善的产、供、销商品黄金体系;美国的黄金投资品种有金条金币实金产品和低黄金、黄金衍生品。黄金投资是美国民众投资的重要工具和品种,但以平仓为主。另外,在美国进行黄金投资的除了商业银行以外,还有大量专业公司和投资公司;美国的黄金交易附着在各大商品交易所内,以期货为主并与现货结合,其交易的规则和特征由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障。其中纽约交易所的交易单位为100金盎司的995金、交割日期为现货当日及逢单月接受不超过两个月的期货合约与逢双月可接受17个月以上的期货合约、交割地点为纽约交易所指定的保管所、价格设定为每次报价1金盎司上下不超过10美元与当月期货合约无价格限制、交易时间为当地时间周一至周五的9点25分至14点30分、报价时间为14点25分至19点30分(伦敦时间)。
八、新兴市场体制下的黄金体系——香港黄金体系
1.管理机构:香港金管司;香港证监会。
2.管理法规:香港金管司关于金银管理条例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经纪公司法规关于黄金的有关条款;证监会关于期货交易所管理的法规。
3.相关组织:香港金银贸易场;香港黄金期货交易所;香港伦敦黄金交易所;香港黄金交易员协会;期货协会。
4.管理特征:香港金管司负责管理货币储备黄金;证监会负责管理黄金期货交易所;金管司协助管理香港金银贸易场和香港伦敦黄金交易所;工商局和首饰商会管理金首饰制造业;香港是世界五大黄金交易市场之一,是同时拥有实金交易场、无形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唯一一个地区;香港黄金体系是一个充分市场化、各种属性黄金交易共存的体制,并且主要体现黄金投资和商品黄金交易特征。
5.管理的黄金规模和属性:香港金管局负责管理香港货币黄金储备;实金交易由香港金银贸易商经营。无形黄金交易、纸黄金投资由香港伦敦黄金交易所经营。黄金衍生品由香港黄金期货交易所来经营;对于商品性黄金而言,香港是主要的需求消费市场。1992年消费规模为99.1吨,2001年降低为46.1吨。
6.香港黄金体系的管理模式:香港金管司负责货币储备黄金的管理,协助黄金交易所管理;香港证监会负责香港黄金期货交易所的管理。1980年香港期货交易所开始经营黄金期货业务。买卖以分开喊价方式进行,多方合约以100金盎司为单位,保证金为每份合约1500美元。以每金盎司美元定价,每份合约的价格变动为10美元或其倍数。若每金盎司价格变动超过上一个交易日收市结算价40美元,买卖暂停30分钟以补交额外保证金。交易不设任何变动限制。完成每份合约时,卖方交付100金盎司标准金。期交易所按管理规程实施管理,并参照纽约市场规则运行;1974年,香港市场恢复黄金自由买卖后,伦敦黄金交易所与苏黎士黄金交易所几大金商均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并建立了香港伦敦金市场。它是一个现货市场,黄金在伦敦交收,并在成交后两个交易日在纽约以美元结算。香港伦敦黄金市场客户可利用特别的信贷安排而迟延结算,方法涉及借贷黄金或美元。目前,这个市场进一步发展形成了香港独具特色的香港伦敦金迟延结算市场。全球的黄金交易商、制造商及生产商均参加这个市场交易;香港金银贸易场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历史,有固定买卖场地。黄金以港元/两定价,交收标准金成色为99%,主要交易黄金规格为五个司马两为一条的99标准金条。目前采用公开叫价手势成交的方式。贸易场采用会员制管理,有192名会员、31名交易场认可的金条熔铸商。目前香港金条主要由周先生、庆丰、景福、利昌、宝生银行及新鸿荃生产。贸易场是一个完全不受政府干预或监管,70多年来一直运行良好,并成为亚洲地区深受交易商、金饰商、长线投资人士及投机人士认可的交易场所;香港实金市场主要产品为金条、金币、金元宝、金像、金佛。一般情况下,香港金条的溢价为1%,这也是销售金条的基本规则,溢价可确定;香港是世界第三大金饰出口商,仅次于意大利和瑞士。现阶段香港首饰店超过了1800家,制造商有1000家,由各种首饰协会自律管理。